設計白天鵝-業主資訊訂閱服務
《會員契約申請書暨服務使用條款》
設計白天鵝行銷有限公司(以下稱:設計白天鵝),對通過服務申請的設計公司(以下稱:資訊會員)提供想
要獲得設計白天鵝推薦設計師的業主(以下稱:業主)資訊訂閱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我們不做為與業主及資訊會員簽訂交易合約的一方,而是根據業主主動提交給我們的推薦設計師服務
申請表單進行推薦的第三方,我們僅對有意願參與付費推薦並取得案件業主聯繫資訊的公司,收取合理的資訊處理費用。
在完成會員儲值後取得資訊會員資格後,資訊會員方能向設計白天鵝提交他們想要訂閱的業主聯繫資訊(以下稱:付費資訊),從會員購買服務的儲值帳戶(以下稱:儲值帳戶)扣款完成後,設計白天鵝向資訊會員交付該筆付費資訊。
1.
服務生效日期
1.1
服務鑑賞期。
自中華民國(下同)___110___年___2___月___25___日,至__ 110___年___3___月___6____日止,為期7個工作天為本服務鑑賞期,只有在鑑賞期間內我們提供的付費資訊是不收費的,超過鑑賞期後,若不繼續使用本服務且不再對該資訊業主進行任何聯繫及服務該筆付費資訊也是不收費的,若要繼續使用本服務,我們則會對該筆鑑賞期提供的付費資訊進行收費。
1.2服務申請公司未於鑑賞期限內依約定金額完成帳戶儲值,則本服務申請書自動作廢。
1.3
服務生效日期。
經設計白天鵝確認帳戶儲值且完成會員資格審查,並寄發
儲值帳戶啟用通知信
給儲值公司後,即完成資訊會員申請,並完成本服務的生效啟用。
2.
資訊會員資格
2.1您的資訊會員資格會一直延續直到終止為止。
2.2資訊會員可隨時取消本服務之訂閱,並經設計白天鵝結算服務應收款項後,於取消訂閱的30天內將剩餘款項退還該會員。
2.3以下狀況發生時,設計白天鵝可取消該資訊會員資格,結清應退款項。1,刻意提供不實資訊,造成收費上的錯誤資訊2,資訊會員對付費資訊做出違反現行法令的使用。
3.
收費與取消
3.1
資訊會員取得每筆付費資訊收費及退費金額。
以我們寄發給您的最新版「付費資訊表單」所登載的該筆資訊的收費及退費金額(以下稱:「最新資訊收退費金額」)為準,請於訂閱該資訊前確認該金額。
3.2
每筆付費資訊收費方式。
設計白天鵝提供資訊會員訂閱的付費資訊後,即可從該會員的儲值帳戶中依「最新資訊收退費金額」扣除
每一筆付費資訊
的收費單價。
3.3
退款情況定義。
若資訊會員經電聯丈量或評估後不願意且實際上未再提供任何該業主要求的室內設計及工程施工服務,會員可於取得該筆付費資訊30日內,以約定通知方式告知我們,經查證屬實後,設計白天鵝得依「最新資訊收退費金額」退款至該會員儲值帳戶中。
3.4
取消儲值帳戶。
資訊會員不願再使用本服務,可於30日前提出結算並取消儲值帳戶的申請。
4.
業主資訊訂閱服務
4.1
服務範疇及性質。
本服務僅限於付費資訊的提供服務,雙方並不因本服務而創設合夥關係,或建立本人及代理人之關係,或任何其他類似之關係。
4.2
每筆付費資訊提供對象。
對該筆資訊向設計白天鵝提交付費申請表單的前3間資訊會員公司, 任何表單提交人只要輸入正確的訂閱授權碼資訊的申請表單,一律被我們視為已取得該資訊會員公司授權的正式代理人,會員公司對訂閱授權碼負授權碼使用者的完全管理責任,一經審核通過生效,我們即對該申請進行扣款,請妥善保管該授權碼。
4.3
資訊訂閱方式。
資訊會員資格生效後,會獲得一組
訂閱授權碼
,向設計白天鵝提交付費資訊申請表單並填入正確的該授權碼,收到我們回覆的
訂閱審核通過書
後,即完成該筆付費資訊訂閱。我們將依該授權碼的正確性做為付費服務申請的唯一依據進行審核通過後的服務扣款,請妥善保管該授權碼。
4.4
有效的付費資訊之定義。
只要滿足下列2條件,雙方同意即為有效的付費資訊,我們有權進行儲值帳戶扣款。1,實際有裝修需求。2,且該筆資訊內容為真實非人為捏造的且包含:業主姓名,聯繫電話,案件地區,裝修預算區間,案件坪數區間等5項資訊。
4.5
本服務之權利與義務不得轉讓。
本服務的付費資訊僅供有代表權的資訊會員使用。不得分享於該會員以外的人士,在會員資格有限期間內,我們授於您有限、非專屬、不得轉讓的權利,以使用本服務提供之資訊內容。
5.
擔保與責任限制。
設計白天鵝僅為連繫資訊的提供者,僅對付費資訊真實性負查證之責。任何資訊會員與該資訊業主之糾紛及對行政機關衍生之各類法律關係概與設計白天鵝無涉。
6.
雜項
6.1
使用條款之變更。
設計白天鵝可不時以約定通知方式告知資訊會員,我們修改本《會員契約申請書暨服務使用條款》的內容。我們會在您適用上述變更的至少7天前發出通知。
6.2
約定通知方式。
透過設計白天鵝Line官方帳號@whiteswan向您的Line資訊會員帳號發送的資訊(包含帳戶及使用條款資訊)即為有效的官方合約資訊通知方式。
6.3本契約申請書視同雙方契約,雙方同意本申請書上載條款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6.4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本服務申請人-資訊會員公司
:
公司代表人
:
公司地
址:
乙
方
本服務提供人
:
設計白天鵝行銷有限公司
公司代表人:
孫美齡
公司地址:
台北市民權東路6段280巷45弄23號1樓
本合約簽署日-
中華民國_ 110_年__2__月__24__日
*請列印以上內容,填妥資訊後,用印傳真至 02-2631-7721
powered by
feversocial